一木笙

【韩叶】杂货铺的二三事(5-10)

先说个事儿……关于叶老板的设定,他跟林方遇到的时候还是叫“叶秋”的,但是我在叙述中还是用了“叶修”,是因为……我打“叶修”打顺手了,一时没改过来_(:з」∠)_

近期我会从头修一遍,不过不影响剧情,所以也没有必要回头看啦~

本章林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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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0.

这个春天的雨格外的多,淅淅沥沥、断断续续地下了将近两个月,以至于叶修看见太阳的时候失手把烟斗掉在了床上,糟蹋了一床蚕丝被。

后来他再也不在床上抽烟了。

叶修脸没洗,头未梳,穿着一身皱巴巴的睡衣,从卧室一路小跑到店门口,迫不及待地打开店门,散掉店里积存了近两月的霉气,却没料到重新开张后的第一位客人,并不是一个人。

 

方锐飞升后,林敬言的第一个感想就是,闪死老子了……

咳,说正经的。

林敬言不止被闪瞎了眼,还因此找回了自己之前莫名断掉的片儿。比如他跟着方锐出来后又去了哪里,比如叶老板风格清奇的茶室,比如凭空出现的房门,再比如他被熏晕之前吃了什么菜。但他脑子里还多了一些他本不该知道的事儿,比如方锐用自己的神识换叶修救他一命,比如方锐挥手赶走厉鬼后的嘚瑟模样,比如方锐把子弹从他肚子里抠出来时的坏笑,再比如,方锐与他同床不共枕的每个晚上,方锐的胳膊都横在他的胸口,所以他经常遭遇的鬼压床,其实是神仙压床。

方锐,方锐,方锐……

等林敬言回过神来,他脑子里就只剩下两个字和一张脸了,“方锐”和他的脸。

然后他又想,一个神仙没了神识,不就跟人没了精气神一样么!这可太糟糕了!

于是他暂时放下了钥匙的事,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,便奔往火车站。

另一边,方锐上了天,处理了一下师门事务,又各处游荡了一圈,品尝了无数天界美食之后,才找了间还算干净、挡风挡雨的小木屋,闭起关来。

而无论方锐的动作有多快,这些事儿一件件做下来,也还是花了近两天的时间,等他的神识回到叶修的店里,他才知道什么叫物是人非。这些都是后话。

 

“这大晴天的,您老人家出来干啥呀?”叶修往店里退了一步,一只手去拿放在一边的门板。

“是你让我的任务失败了,我自然要找你。”

来者戴着斗笠,披着灰黑色的蓑衣,在这样的晴天里本是格外惹眼,可周围却没有一个人多看他一眼,甚至有个人从他身上穿了过去。

他逼近叶修,抬起缠满锁链的手——索命的手!

这人竟是两个月前被叶修赶走的索命鬼!

“我跟了他一个多月,可惜那个半路神仙在他身上画了符,我下不了手,现在半路神仙飞升了,他却喝了酒,我已经带不走他了。”索命鬼撑起一条铁链,说着就要往叶修脖子上套,“所以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了。”

叶修两手举在胸前,挡住那根绷得紧紧的铁链,脸上陪笑,道:“我是个生意人,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罢了。而且我可经不住您这链子啊。”

那鬼“哼”了一声,手腕一转,瞄准叶修的脸将铁链甩了出去!叶修见嘴炮无用,只得接招。他侧身躲过了锁链,同时两手并用,将链子的一端牢牢抓在了手里,与索命鬼形成了对峙之势。

“你这叫经不住?”索命鬼反问。

“谁知道你这么不讲理?”叶修笑道,“我不过是拦了你一次,之后你没能杀了他,是你自己能力不够,又如何怪到我身上?如今你更是杀不了他,何不放弃?”

“我现在不杀他了,我只想杀你!”他将这话从牙缝里挤出来,厉鬼之态也逐渐显露出来。

叶修松掉一只手,手腕一翻,变戏法似的凭空摸出一叠黄色符纸:“那您休怪叶某无理了。”话毕,他眼神一冷,抬起胳膊迅速一甩,将那叠符纸全部掷了出去——

街上下起了黄色的雨,打在那人灰黑色的蓑衣上,冒出诡异的黑烟。

“叶秋——我们等着瞧——!!”

咆哮声戛然而止,徒留一地黄纸,却没有一个人为此停留半刻。

叶修搓搓手,在房檐下站了好一会儿。

“我可不想等你。”

第二天,林敬言没能找到叶子杂货铺,也没人知道在这条巷子里曾经有过这么一家诡异的铺子。

 

几年后,普天同庆的日子,林敬言没去首都,只是参加了N市的胜利游行,感受群众的喜悦。

大街小巷热闹非凡,似乎每个人脸上都写着“幸福”两个大字,而他心里却越来越空,空到随时能看见那个人闪亮的大眼睛。

他漫无目的地跟着人群走过一个个路口,与无数男女或擦肩而过,或并肩而行,无数张脸在镜片上留下影子又散去,都不是他想的那个人的。

一开始,他只觉得自己欠方锐一个人情,可是到了后来,他发现,比起这个人情,他想方锐的次数似乎更多一点儿。

喜欢一个人,就是他不在身边的时候,也要心心念念他的好。

说着也许矫情,可是林敬言觉得,他似乎是真的喜欢上了方锐。很久很久以后,林敬言回想起自己当时的感觉,只觉得能喜欢上一个神仙的自己牛逼极了。

感觉衣角被拉扯着,林敬言回过神来,发现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站在自己腿边。

“你妈妈呢?”林敬言把小孩抱起来,走到路边。

小男孩小手一挥,把林敬言的眼镜打歪了,还笑出声来。

“哈哈哈哈哈!”小男孩笑着,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荷包,递到林敬言歪掉的眼镜前。

林敬言把孩子放到地上,接了荷包,那孩子却转眼跑没了影。

荷包里只有一片火红火红的叶子,叶脉边上不知是用什么写着个“叶”字。

就像是被一阵温暖而干燥的风拂过,林敬言心里那快要变成火星子的希望又燃了起来。

 

林敬言在一家米店的仓库找到叶修的时候,后者正坐在一袋大米上,和老鼠说话呢。

“哟,老林,好久不见啦,过来坐。”叶修拍了拍另一袋米,招呼了一声。

林敬言依言走过去,坐了下来,目光在叶修和老鼠之间来回了好几次,才道:“……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你了。”

“刚刚那个男娃子可爱不?”叶修主动跑题,问道。

林敬言无语,点点头。

哪料叶修把那只老鼠提到眼前,笑道:“开心了吧?”

老鼠吱了几声,似乎在说自己很开心。

“得,多谢你了,祝你早日学会人话。”说着,叶修把老鼠放到了地上,那老鼠转眼便不见了,就跟先前那个小男孩一样。

“……这老鼠,不会是…”林敬言扶着眼镜,惊道。

“没错,不过它还不会说人话,只会笑。”叶修道。

“……”所以我刚刚抱了一只老鼠?!

“说正事儿吧,”叶修翘起二郎腿,两手交叠放在膝盖上,这本该是跟黑道大佬似的姿势,却因为屁股下面的一袋大米而显得不伦不类的,“你有求于我。”

林敬言下意识地挺直了脊背,道:“我想,见见方锐。”

“只想见见?”叶修笑问。

说到方锐,他回店里兑现承诺的时候已经是叶修遭遇索命鬼后的第二年了。叶修其实早就知道,这人飞升后,不先浪个两天都不叫方锐了。然而最后他还是以迟到为由,打发方锐去看管店里的果园,还要他顺便酿点小酒“补贴家用”。方锐对此提出了严正抗议,说叶修这是在榨取可怜小仙的剩余价值,被叶修轻描淡写地驳回了。

林敬言的神色变了,咬着嘴唇,似乎正纠结着什么。

“我想请你把他的神识放了。”他道。

“我从不帮忙,我只做交易。”叶修微笑着拒绝了林敬言的要求,“如果你能拿出值得我用他的神识做交易的东西,我自然乐意奉陪。”

“我……什么都没有。”除了革命的热血,他什么都没有了。

“现在没有,不代表以后没有。方锐告诉过你吧,喝了那杯酒,你几乎算是长生了。”

林敬言默默点头。

“那你为何不利用这长久的生命,好好看看这个你为之奋斗的地方呢?在这片土地上,可是生长着许多神奇的东西呢。比如说茶,我听说,江南春茶的味道是极佳的。”

林敬言听罢,眼神亮了些许。

“去看看吧,等你有足够的东西与我交易时,”叶修从米袋上跳下来,走到仓库门口,“也许我就会去找你的。”

他点起一根卷烟,深深地吸了一口,再缓慢地吐出来。

透过烟雾,林敬言看到他嘴边的微笑,心中逐渐明朗起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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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无脑叶吹。
懒人一个,啥都吃。一只脚在内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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